一、项目名称
江门仲裁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
二、成交信息
确定供应商:江门市新恒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
四、成交理由
通过供应商主动报价,该司报价最低,并经综合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