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查看深国仲江门中心示范仲裁条款,请点击
当事人如希望将争议提交江门仲裁委员会解决,应在合同中约定仲裁争议解决条款,以下是我们推荐使用的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各方当事人可以考虑增列:
1. 仲裁员人数应为 【请列明“一名”或“三名”】;
2. 仲裁地应为 【请列明国家或地区】;
3. 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语言应为 。
*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受江门市政府委托管理江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