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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粤港澳大湾区东西两岸深化金融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合作

11月27日,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江门联络处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金融工作部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揭牌。江门市委常委、副市长措旺拉姆,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执行主席王桂壎,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亚英等共同见证揭牌仪式。

此次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江门联络处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金融工作部揭牌,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东西两岸国际仲裁合作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提升。两个平台既可以为江门和湾区西岸金融和资本市场提供争议解决服务,又能够加强与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自律组织等机构的联系沟通,服务上市企业合规以及为培育新的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揭牌仪式结束之后,分别举行了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与江门市金融工作局,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与江门市证券业及上市公司协会的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并进行了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湾区西岸金融证券争议解决研讨会,来自大湾区的工商界、法律界代表15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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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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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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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仲裁委员会委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金杜法律研究院院长欧阳振远主持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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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亚英为研讨会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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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SCIA仲裁员陈勇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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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证券团队负责人、SCIA仲裁员曾斌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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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助理法律顾问陈梓贤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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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总经理王彬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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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法律顾问周迪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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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法律顾问、江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一鸣作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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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建立区域性仲裁工作平台,共享资源,推动仲裁区域化发展”的要求,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江门市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共建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作为经深圳市政府和江门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性仲裁合作平台和分支机构,受江门市政府委托管理江门仲裁委员会,在全国率先探索“分支机构+独立机构”一体化运作的新模式。中心落地一年来,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立足侨都、辐射珠西、联动港澳、服务全球华侨华人,努力建设成为华侨华人国际仲裁法律服务的首选地和珠江口西岸商事争议解决枢纽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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