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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NOTICE
12.28

江门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促进江门仲裁事业发展,现就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仲裁机构收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复函》(粤财税函〔2022〕13号)的规定,经与江门市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仲裁收费性质变更后,启用新的收费账户,具体如下:
户  名:江门仲裁委员会
账  号:213255982223000001
开户行:华润银行江门分行
      特此公告。
 

江门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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